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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故事续集中,陈家驹被约翰一伙人整的非常惨,甚至他的枪都被抢了,约翰还扬言要打断他的双手双脚,以当时的情况来看,约翰是玩真的,若非陈家驹有些本事,又有猪脚光环加身,恐怕他早就死翘翘了!

不仅如此阿美为了躲避他们的骚扰,在陈家驹的建议下搬家和阿姨住在一起,就这样约翰等人仍然不放过阿美,不仅打了阿美,还打了阿美的阿姨,搞得一家人都不得安宁。

约翰还用这把手枪喷了阿美一脸的墨水,如果是硫酸呢?后果简直就不敢想象!

为此,陈家驹在公园和约翰等人大打出手,可媒体却在头版头条上发布“现役警员在公园殴斗、涉嫌私人恩怨公报私仇”的新闻,对陈家驹大肆诋毁,罔顾事实真相,不排除媒体被朱滔收买的可能,但这令陈家驹非常的被动。

还好雷蒙有人情味,而且也要用陈家驹破银河中心商厦的爆炸勒索案,不仅没有处理陈家驹,反而安慰了他一番,若是换做其他时候,呵呵,陈家驹的问题可就不是简单的辞职就能解决的!

约翰等人涉嫌恐吓、诽谤等罪,证据确凿,确实可以抓人,但约翰这种混混就像是牛皮糖一样,一旦沾上了就很难弄下来,而且他们都是几进宫的人,根本就不怕进警署。

逮捕有用吗?就算是关上几天有用吗?

人家有钱,还能请操蛋的律师,就如同约翰在警署中嚣张的吼出的那一句话,“我要告你们,我要你们统统坐牢,我有钱,我可以请律师,我不怕你们!”

很是麻烦,偏偏郑强天生就是一个怕麻烦的人,他喜欢快刀斩乱麻,一枪下去,世界就清静了许多,证据确凿,录像为证!

郑强不是陈家驹,约翰都已经威胁到了他的女朋友阿美,甚至是付诸行动,陈家驹依然只知道好勇斗狠,只是抱着打对方一顿出气的心态,不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郑强可不会如此。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

姐姐郑彤是郑强在这个世上最为重要的人,约翰既然敢拿他的姐姐来说事,甚至威胁,就要做好死的准备!

哪怕仅仅是口头上说说也不行,因为约翰真的有可能去实施,郑强不能冒这个风险,所以他果断开枪,其他人作鸟兽状一哄而散。

郑强现在领悟了,只有比流氓还坏,他们才惧你、怕你、畏你,他自己的信条就是永远不能做陈家驹式的警察,要做就做一个“坏”警察!

想到这里郑强突然有些理解陈军了,为什么陈军放着好好的总督察不当,偏偏要去当什么杀手炽天使!

而且在香港只要肯花钱,就算是伤天害理的事都有人抢着做,所以真正可靠的还是自己手中的枪,前提是它不走火。

人杀了,气出了,郑强心中的郁结之气消散了许多,接下来是摆平这件事的时候了,大嘴和自己是过命的交情,别看他嘴大,可嘴巴绝对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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