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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鸳鸯出了院门,脸上还在发着红,心里突突的,倒好像是自己被人撞见了。只是想着司棋本是自己的朋友,也绝不能说出来,于是就藏在心里,不对任何人说。回房复了贾母的命,大家安息。暂且不提。

原来,那司棋从小跟他的姑表兄弟一起玩笑住着过,小时候戏言,就说长大了俩互相嫁娶。现在长大了,彼此出落的品貌风流。于是司棋回家时,俩人就眉来眼去,旧情不忘,自是不得机会。又怕彼此的父母不同意这桩婚事,所以二人就设法买通了看园子的老婆子,给他留着门,今天趁着乱,他跑进来,刚刚初次交媾。还没太享受,却被鸳鸯忽然来惊散了。那小厮原也是贾府外面听着使唤的,忙穿花度柳,从旁侧门出去了。司棋一夜睡不好觉,又后悔也没办法。到次日见了鸳鸯,自是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百般过不去。心里怀着鬼胎,茶饭无心,起坐恍惚。直到挨了几日,见也没什么动静,方才略安定下心。

这天晚上,那个留门的婆子跑来悄悄告诉她:“你表弟竟逃走了,三四天没上班了。如今打发人四处找他呢。”司棋听了,气个倒仰,因此想到:“纵然是闹了出来,也该死在一起。他却是个男人,倒先就走了,可见是个没情意的。”因此又添了一层气,渐渐地就气成了大病。

我们说,在当时看来,早恋是不可以的,即使到了恋爱年龄,未经父母批准,就跟谁好上了,也不可以,也属于偷情,是通奸,是和张生和崔莺莺走到一起了,是丑事。是不尊重父母,而且是禽兽一样只知道听凭自己的欲望,不是人。如果偷情完了,俩人上报父母,赶紧瞒天过海地结婚,不让外人知道,那还勉强可以,但也被父母当作一件丑事,会气死的。如果偷情了,又没有好,各自分了,后来又跟别人好,又没成,那这传出去,就说她是个**了,这样的姑娘,未来想出嫁给个好人,怕是也没人要了。因为那是当女儿的时候就不老实。所以,女儿婚前必须避男人,不能发生性关系。婚姻也要等着父母之言来做主。据说在民国的时候,如果一男一女单独一起在路上走,被族人看见了,就是活埋的罪。如果是夜里单独在一起,那还了得了。男女不经父母私下恋爱,是死罪。也就是司棋说的“也该死在一起”。

基于同样的法理,所以黛玉目前也躲着宝玉,或者说虽然谈不上躲着,但也见面保持一尺距离,不能互相乱摸。还叫丫鬟躲着宝玉一些。这才是听父母的话和知礼的。宝玉说句“也少不了咱们俩的”,这话也不要听。

否则,就和尤二姐的婚前行事走到一路去了,将来嫁了人也一样被指指点点。尤二姐婚前两性关系不检点。总之,要发乎情,止乎四项基本原则,未婚而跟人谈恋爱或者拉拉扯扯甚至发生那个,都是不可以的。这个被称为奸情,跟盗一样,抓住都是要打死的。难怪那个小厮跑了。有个迂腐的老爹,发现她女儿有了私情,就逼着她自尽,还高兴地说呜呼终于维护了家族的面子。所以,从前林黛玉不懂事儿看《西厢记》张生崔莺莺那样未婚先偷情并怀了孕的书,宝钗能不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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