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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章 李治的杀心 (1 / 3)

在中国古代,龙袍已不仅仅是一种衣服,它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可以说就是皇权的标识,是皇帝一人所能享受的“禁脔”,其他人包括大臣,皇帝的儿子、兄弟,哪怕皇帝再宠信,也不能穿龙袍,连私藏也不行。

这几乎是一条“高压线”,大臣如果触摸了这条高压线,重则处死,轻则流放。不但如此,唐代以后,连明黄色也是皇帝专用,大臣们再富贵,也只能“大红大紫”,着红袍用紫绶。

大家熟知的“黄袍加身”的故事,形象地说明这种禁忌。后周众将在陈桥驿将一件黄袍披在赵匡胤身上,发动兵变,逼迫周恭帝禅位,大宋自此建立。可见,黄袍是这次兵变中最重要的道具,也是无声地宣告――宣告最高权力转移到穿黄袍的赵匡胤手中。

《打龙袍》是一出京剧的传统剧目,讲述北宋仁宗年间,包拯奉旨陈州放粮,在天齐庙遇盲丐妇告状。此妇是真宗之妃,当朝天子之母,并有黄绫诗帕为证。包拯答应代其回朝辨冤。

包拯回京后,借元宵观灯之际,特设雷强张继保灯戏,指出皇帝不孝。

仁宗一怒,要斩包拯,老太监陈琳说破当年狸猫换太子之事,皇帝才赦免包拯,迎接母亲李太后还朝。李后责怪仁宗,命包拯代她鞭打皇帝。

包黑子再刚直,这事他还是拎得清,皇帝的龙体,他哪敢打?于是变通一下,脱下仁宗龙袍,鞭打龙袍象征着打皇帝。可见对最高权力的代表,龙袍比传国玉玺还要形象具体。

明朝武宗年间,大太监刘瑾权倾天下,飞扬跋扈。

另一个不甘于被其欺凌的太监张永,和大臣杨一清合谋,除掉了刘瑾。其中的要害是向武宗皇帝告发刘瑾有不臣之心,想谋反。征得皇帝允许,派人抄了刘瑾的府第,查抄出龙袍、玉玺,这便坐实了刘瑾的谋逆之心。一个宦官,家里藏着龙袍想干什么?还不是觊觎最高权力么?糊涂如武宗,看到这样的证据,也就不能饶过刘公公了。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此时的索元礼直接告密说李佑私藏龙袍,一下朝中的官员都再次响起了窃窃私语的声音,李治更是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李佑。

“五哥...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李治第一次用严厉的声音责问李佑,这个声音就是武则天想要的,其实李佑根本就没有私藏龙袍,这就是武则天的栽赃嫁祸。

如果李佑承认了,那就是造反,如果李佑不承认,那么武则天就可以派人前往敦化坊搜查,而搜查的时候,只要将自己准备来的龙袍放进敦化坊就可以了,这就更加的坐实了李佑造反的证据。

“本王没有私藏龙袍...。”李佑看着李治回道。

“好...!”

李治没有说话,一边的武则天则是大声的叫了一声好,随后就听武则天道:“齐王不承认自己私藏龙袍,那你敢不敢让本宫的人去敦化坊去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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