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有意思 (1 / 3)

其中一人拿着棍子敲打着手,看着小少年。

“将身上的银子交出来吧。”

小少年抿着唇,“你们上次不是说,交了银子就再也不找我麻烦的吗?”

带头的地痞嗤笑,“这个你都信?真傻。”

“快点交出银子来,否则今天这顿打可免不了。”

小少年捂着荷包,“上次就给你们了,你们别太过分。”

带头的地痞冷哼一声,“敬酒不吃吃罚酒。”

“兄弟们上。”

说完他带头冲向小少年,将人一把扯住衣衫,朝着小少年的身上几拳。

另外几人也跟着冲上去,对小少年拳打脚踢。

带头的地痞还从小少年的腰间,强行将荷包抢走。

从荷包里倒出了不少碎银子。

他将银子收好,对一脸憋屈不服气的小少年拍拍脸,“记住教训,下次可要乖点交钱,否则还打你。”

接着就带人出了巷子。

小少年唇角带血,蜷缩在地上,看那模样好不可怜。

时卿落走了过去,“你没事吧?”

她当然看到了刚才那一幕。

原本想要帮忙的,却发现小少年穿的衣服,虽然看上去好像很一般,就像是个普通富人家孩子的穿着打扮。

但她仔细一看,却发现他的衣服是用一种很稀有丝绸做的。

这玩意叫足丝,不是用蚕丝织成的,它的原料取自深海的一种庞大蛤蜊,吐出来黏液在固化之后变成的生丝。

需要专业的人每年深入海底去采集,之后还要经历多重工序,大半年的时间才能织成丝绸。

也因此这种足丝,在前朝和当朝都是贡品,有钱有权都买不到。

正好席蓉送过她两匹,所以她一下就认出来了。

于是停住了脚步没有上前去帮忙。

能穿得起稀有贡品丝绸的,在这北城也就只有两种人。

一是锦王府的公子,一是前朝的人。

可时卿落见锦王和梁铭宇穿着的都只是名贵绸缎,并不是这种足丝做的衣服,所以这人不太可能是锦王府的。

而且如果真是锦王府的人,那些地痞可不敢欺负强抢。

那就只有前朝的人了,加上这个年龄,时卿落一下就猜出了对方的身份,十有八九是卓君那个弟弟。

而卓君的弟弟可是双重身份,前朝皇室仅剩的血脉,锦王的私生子。

这样的人身边会没有人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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