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水乡青梅 (1 / 3)

“常总,他拒绝了。”

陈磊离开咖啡厅,给极光唱片的老板常知春拨通了电话。

“A级新人合同,他也不愿意?”

常知春的语气不太好。

“常总,我给的不是新人合同,而是一线艺人级别的合同。”

陈磊无奈地道。

对面沉默一下,声音变得冰冷:

“这么说,他绝对不会加入我们公司了?”

不加入,只能是竞争对手。

娱乐圈的资源就这么多,赢家通吃,极光唱片也不可能坐视将来林舟抢走自己旗下艺人的资源。

“常总,我猜测,林舟不会加入任何娱乐公司。”陈磊苦笑道。

“他野心这么大?”

常知春一下就明白了,圈子里大牌艺人和公司解约,自己开工作室的例子不少。

只是林舟现在才刚刚红起来,而且十一晚会的热度不可能维持太久。

就算他是在新人里算起点高的,但说到自己开工作室,这就有点不自量力了。

作品、资源、人脉,你哪样比人强?

就算你是大才子,能拼得过一整个公司的词曲人?

此时常知春和陈磊并不知道,林舟的目标不仅仅是歌坛,而是影视圈和综艺。

“年轻气盛,可以理解。”

陈磊无奈地笑了笑,“常总,对不起,事情没办好。”

常知春道:“算了,他既然下定决心要自立门户,谁去都一样。”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陈磊问道。

“先看看吧,一夜爆红,根基不稳,也许不用我们动手,他很快就过气了。”

……

正如陈磊的猜测,林舟很快又接到了包括闪耀传媒和其他一二线娱乐公司的电话,都是邀请他加盟的。

林舟都一一婉拒,同时也提出了合作的意愿。

无一例外,没有哪个公司真当回会儿事。

娱乐公司对艺人的态度其实都一样,你飞得高飞得远,赚的多赚的快,但风筝线还是得在我手里。

林舟这种刚红起来的新人想跟公司谈合作,一是利益没法分,二是这些公司老板们也不愿意任由一个新人拿捏。

林舟也料到了这个结果,只是想试一试。

任何圈子都是一样,等级分明,壁垒森严,除非你有足够的实力打破层层阻碍,否则只能接受资本的盘剥。

就像苏青梅,她已经贵为歌坛小天后,天云娱乐一姐,但一样要被公司掌控。

但凡有一点点违逆公司的意志,立马就会受到巨大的压力。

林舟担心苏青梅,给她打了个电话过去。

对面很快接通,响起柔软甜糯的声音:

“你谈完了?”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