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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知道真相,但我不能说! (1 / 4)

单晓天老妈终于还是被一堆联防队员上前强行拉开了。

有联防队员在,这种事正式民警是不会出手的,万一出什么岔子,不好腾挪。联防队员就好办多了,“退回原单位”这个大杀器一祭出来,一般的问题瞬间解决。

王为默默地走了。

李民主恶狠狠地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好一阵。

实话说,王为这回还真是躺枪,他可不是专一来看李民主笑话的,这不赶上了?

眼看着那几近癫狂的女人被拉到一边,声嘶力竭地哭喊,王为一时也有些恻然,不过却没有上前去阻止,他还不至于这样冲动。

毕竟单晓天并不是完全无辜,从后来披『露』的案情上,单晓天虽然不是杀人凶手,细论起来,也可以算是真凶的“同谋”,至少他为真凶创造了“难得”的机会。

而且,这家伙是个人见人厌,鬼见鬼憎的惯偷,王为对这种人没有半点好感。

那女人自己不教育好儿子,受此折磨也算是“罪有应得”。

这当儿,王为真要是上去做“好人”,那得罪的就不止李民主了,简直和整个三警区乃至和整个派出所为敌。

这样脑残的事,不做也罢。

王为径直去了所长刘强的办公室。

刘强很干净利落地在他的报告上签了字,基本都没怎么看报告的内容。这是老警察才有的待遇,足见刘强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完全认可。当然,也带着某种笼络之意。

你看,我对你够信任吧?

为什么?

就因为我把你当亲信啊。

王为没有就走,而是靠在椅子上,掏出香烟,敬给刘强一支。

不是金装南烟,而是普通版南烟,五块钱一包的,这种水准,其实还是超出了普通派出所基层小民警应有的档次。就算一天只抽一包,一个月也要抽掉半个月工资。

但这已经是派出所最基本的消费水准了,只要是烟民,连联防队员都是抽这种南烟,王为也不好把自己搞得太掉分。

况且,本质上王警官是个很喜欢享受的人。

只不过,王为的享受比较量力而行,从不追求那些完全超出他消费能力的东西,对那些自己并不当真喜欢的东西,更是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对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尽力做到最好。

比如在另一个时空,王为的工资已经是现在的一二十倍,金装南烟的价格却没有变化,他就时不时会搞几包来抽抽,也并不介意朋友偶尔送他个条吧两条的。

前些日子去省城,王珺送给他的那两条金装南烟,回家之后,王为全都孝敬给老爸了。倒也不是王警官忽然之间就那么有孝心了,两条烟全部给老爸,自己一包不留。关键王诚正在搞他那个加工厂的手续。对现阶段行政单位的办事效率,王为实在不敢高估,一圈下来,两条金装南烟能搞定,就算烧高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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