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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林朝的土味情话 (1 / 3)

灯下,林朝手中把玩着荀采留给自己的银簪。

这支银簪样式普通,做工也很粗糙,并无稀奇之处。

可上面却有一层包浆,显然是长期把玩所致,代表了它曾经的主人对它的钟爱。

银簪握在手中,林朝心情有些复杂……

今日没有见到荀采,林朝心中有些失落,但也有些庆幸。

坦白来说,林朝见了荀采之后,他压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人相处不过一天一夜,说过的话,更是不超过十句,压根算不上了解,自然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一旦相遇……

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但不得不说的是,林朝的确对荀采心有好感。

那就只能入乡随俗,适应这个时代的方式了。

先成婚,再相知。

嗯,反正迟早会见到荀采,得先准备准备。

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最喜欢有才华的人,而荀采本身就是才女一枚,应该更喜欢满腹诗书的才子。

林朝眉梢微动,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说不得我林子初,也要当一次文抄公了。

抄谁呢?

林朝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些描绘爱情的诗句。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个不行,二人哪有什么曾经。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这个太苦逼了,显得我跟条舔狗似的。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还是不行,太露骨了。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这个倒是不错,只是……与现在的情景不怎么匹配。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

额……这个好像是女方的视角。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我去,说好的不准开车呢。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个太肉麻,要吐了。

想来想去,林朝终究还是想到了一句比较合适的诗词。

嗯,等见面时,用深情地口吻吟出来,在配上某这副英俊的面庞,定能将荀采小姑娘迷得头昏脑涨,芳心乱颤。

明明一窍不通,却要假装情感大师,最后却只能感动自己,说的就是林朝这种。

林朝正思索间,却听到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门外何人?”

林朝微微一皱眉,开口说道。

“子初,是某。”荀谌的声音传了过来。

林朝起身,走过去打开了房门,果然看见荀谌站在外面。

“友若,这么晚了,何事找我?”

荀谌面无表情道:“子初,你跟某来,女荀要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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