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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大人,时代变了!(第五更) (1 / 3)

随着方别的长啸带着内力几乎穿透整个洛城,而在前方的宁欢当然不会停下。

他原本或许还单纯是出于谨慎的想法,毕竟自己刚刚展露重要底牌想要杀了商九歌,有句话怎么说呢?

见过我这一招的人都已经死了。

可是随即方别的出现,那诡异莫测的苇名剑法,真的宁欢所见过的最可怕的武功之一了,速度极快的铁丸带着极大的力道,自己手中有蚀骨剑还好,如果是赤手空拳,宁欢真的没有信心可以从方别的苇名剑法中毫发无伤地自保。

而这个自称华山令狐冲的少年,无论是速度,还是之前和自己那一交手所展示出来的内力和技巧,都几乎是在宁欢所见识过的人中位于最顶级的那一层次。

就算说宁欢有自信和对方一战,但是现在是自己底牌几乎尽出,自己对于对方完全无从了解的情况下,几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宁欢就做出了决定――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宁欢选择修习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不就是为了延缓自己的寿命让自己不那么快死去。

哪里有没有老死却反而被人杀死的道理。

而在出逃之后,方别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紧跟了上来,并且显示出来丝毫不逊色于自己的轻功,不得不说,宁欢对于方别的忌惮更加深重了。

此时的洛城,已经是四面皆敌,原本宁欢自己一人便成军,可是眼下这一人之军被方别同样一人击溃,那么宁欢就没有勇气继续在洛城呆下去了。

而听到身后方别的长啸,宁欢长笑一声,自己站在洛城城墙之上:“令狐小贼。”

“如果你不怕死的话,就尽管追上来吧。”

这样说着,宁欢毫不犹豫地向着城墙之外跃下,如同红色的大鸟一般在夜空中滑行。

方别叹了口气。

该做的他几乎都已经做了,宁欢想跑是真的拦不住,毕竟他的苇名剑法近距离攻击还行,想当狙击枪来用,还是有点不够格。

但是宁欢是绝对不能跟丢的,宁欢是绝对要杀的,如果没有杀掉,那么这次出手不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说会贻害无穷。

最关键的是――宁欢根本没有受什么伤就跑了,这是方别唯独不能接受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宁欢没有受伤,那么他能跑掉吗?

答案当然又是否定的。

所以人生,本来就是矛盾的结合体。

方别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也已经紧跟着跳上了城墙,两个人事实上的时间差距只有三到五秒,但是距离差距却足足有数十米之远,只能说真气涌动之间所做出的速度爆发,甚至要比百米冲刺的运动员更加恐怖。

不管怎么说,运动员不会飞也不会武功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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