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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飞刀又见飞刀 (1 / 6)

什么叫做杀人一剑就够了?

方别这一瞬间真的很想吐槽。

如果一剑就能够杀得了对方,我自己吃饱了撑的要出第二剑。

不过鉴于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方别只能够洗耳恭听。

“对付一般的敌人,当然一剑就够了。”方别这样说道。

事实也是这样,天下能够接方别一剑的人真的没有几个,可以说能接方别一剑的人都能吹一辈子。

事实上对付一般的敌人,方别自己也是不出剑的。

反正杀人的手段那么多,为什么非要用剑呢?

难不成就是因为用剑帅气的原因?

而在方别的对面,张不平缓缓摇了摇头:“对付一般的敌人只需要出一剑,对于难缠的敌人就需要出第二剑。”

“所以还有第三剑第四剑第五剑。”

“你既然修炼的是一剑,那么其实你需要出第二剑的时候,你已经输了。”

张不平看着方别:“但是你现在还站在这里,说明那些战斗你最终还是赢了。”

“我并不介意你是怎么赢的,但是我想,应该不轻松吧。”

方别点了点头:“很不轻松。”

相对来说,杀宁欢是比较轻松的,因为之前已经反反复复谈清楚了宁欢的实力与底牌,方别选择在最后出战,并且战斗前也尽量对于那个男人进行了必不可少的削弱。

而杀汪直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就算说有殷夜的配合,以及其他人吸引注意力的佯攻作战,为方别创造了单独面对汪直的机会。

可是即使如此,杀汪直依然费了方别好大的功夫。

而这些功夫归根到底,就是方别像是砍树一样,一剑接着一剑,活生生把对方给耗死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既然我一剑杀不了你,那么就只能勉为其难地多砍两剑试试运气。

当然,这其中还是有阈值的。

实力不如方别的人,方别可以一剑杀掉。

实力高于方别的人,方别可以凭借这种不讲道理的一招鲜吃遍天,就是活生生地砍砍砍把你砍得生活不能自理。

毕竟整个天下从来没有第二个人像方别这样打架的,在此之前,方别也非常忌讳暴露自己的战斗方式。

因为一旦暴露,就真的会死的很惨。

倘若说每个面对方别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方别只有一招几乎通神的剑法,只要能够破掉这招剑法方别就会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一样无力。

而此时此刻,方别的红利期已经过了,他再也不是隐藏在暗处的刺客,别人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取自己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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