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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借尸还魂 (1 / 3)

王云舒知道自己这是借尸还魂,自然没有小说中的烂梗――装失忆。

而且她还吸收了原主的记忆,但她宁愿自己失忆了,至少就不会如此崩溃。

云舒睁开眼睛,看着简陋到只有一张炕、一张桌,可以称之为家徒四壁的屋子时,她决定等回到地府,一定要一天抽判官18遍。

特么的她一个功德加身的大好青年,居然重生到这么一个悲催的小姑娘身上。

而被坑的一脸血的云舒,就成了这个时代的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可怜――王大丫。

父母双亡不说,现年只有十岁,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个七岁、一个刚刚三个月。

除此之外,还有爷爷奶奶、二叔二婶儿、老姑一干长辈,不过,有却不如没有,因为大多是极品。

清溪沟是一个小村子,位于东北部长白山脉的一个分支处,四周环山,因一条从山下流淌下来常年不断并且不结冰的小河沟而得名。

清溪沟的人口在四外八庄不算少,足有三四十户人家,都是清末时期从山外逃进来的穷苦百姓,在此扎根成家,因靠山吃山,便是三年大饥荒也没有饿死一个人,但生活贫困、物资缺乏、消息闭塞是肯定的。

要知道离着清溪沟最近的一个村庄还要走十几里的山路,最近的乡镇在五十里开外,至于最近的县城至少也有百里地,村子里许多人甚至不知道山外面是什么样的。

1964年8月,丰收的季节,王云舒就重生在这么个山村里,判官所说的山清水秀绝对有,连空气都带着现代没有的清香,但云舒发誓,她不喜欢。

原主王大丫家的条件在山村里算是好的,因为他爷爷是早期加入共产党、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八路。

在部队里敢拼敢干,因伤退伍后回到村里当了村长也是人人称赞,后来成立合作社,又成了清溪生产大队的大队长。

大丫爹继承了她爷爷的老路,16岁就参军,一直守卫在我国边境,参加过抗美援朝,战绩累累。

就在去年,升了正营长,每月津贴加补助有175块钱。

在这个最大面值为十元,花钱以分计算的年代,这175元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款。

大丫的娘名金顺心,是满族姑娘,她爷爷虽是地主出身,却是红色地主,更是烈士家属。

金顺心的爷爷(其实是姥爷,她爹是招赘的)在党和人民困难时期,捐了全副身家;

她的父母更是比大丫爷爷更早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一个拿着手术刀,一个扛着枪,不知道救过多少人。

但在新中国即将成立之前,被人所害,双双牺牲,留下疾病缠身的老父和一个年幼的女儿。

金顺心不仅家里条件优越,因为长辈的缘故,也算根正苗红,还是方圆百里最美的姑娘。

这样的人,原本是准备留在家里招赘的,却在上学时和王家金柱互生好感,但王金柱却是不可能入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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