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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不屈服命运,不暴露心绪 (2 / 3)

为什么这么说呢?

只因保姆知道我爸妈离异,不会回来,就偷偷的拿走东西。

起先是拿些不太贵的,后面越来越明目张胆,连那些贵的也都敢拿,最后拿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和首饰以及钱。

甚至还嚣张的给我吃剩菜剩饭,甚至有的时候只给馒头腌菜吃,最后更是直接让我喝水充肌。

他们一家人则在那里大吃大喝,我则蹲在一个角落里,默默捧着馒头啃。

他们一家人占用了我的大房子,让我睡非常小的书房,还威胁说如果告诉爸妈就打死我。

而年仅12岁的我只能一直忍着。

直到在被虐待的第二个月,我决定了反抗。

本来是想告诉爸妈的,但是我不想让爸妈,觉得我是一个麻烦精,所以,我决定我要自己来解决这件事。

因为我知道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了,什么事都只能靠我自己。

我开始勤奋的跑图书馆看各种书,通过看书知道,直接报警是没有用的,要有证据。

我开始偷偷攒钱,最后我用偷偷攒下来的钱,和之前偷偷藏起来的以前存的钱,买了一个针孔摄像头。

将保姆以及他们一家人,对我做的所有恶行都记录下来后,便去警察局报案。

警察叔叔将保姆捉住,并要求将拿的东西归还并进行拒留。

时达半年的虐待算是结束。(也许对于有的朋友来说,女主这样的待遇并不算是被虐待。朋友们,请你们想一想,如果你有一个大别墅,你不能住,却只能住大别墅的小书房; 如果你家桌上山珍海味,你不能吃,你只能看着他们吃,自己啃着小白馒头; 你有父母,但是你不敢告诉她们,怕他们觉得你是一个麻烦精,不要你了。虽然没有身体上的残害,但心灵上确实是受到了伤害的,毕竟女主才12岁。)

舒玉清收回思绪,她没有理外面吵架的声音,而是站在窗边看着外面。

窗外美丽的江水呈现在眼前,江面上清波漾漾,几只小船柔和地漂在江上,阳光犹如一张金色的大网,在水面上洒下点点金光。

江水虽被阳光网罗,却从未失去活力,所以我们即使人被困,心中却应是自由的。

向心中的目标前行,即使逃脱不了,也可以使自己的心更自由一些,离目标更近一些,总比原地不动的好。

不屈服命运,不暴露心思……

正在舒玉清沉思间,外面吵架声结束,舒父舒母打开门进来 ,慈爱的看着舒玉清。

“清清,我们为了你,最终决定不离婚了,清清你觉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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