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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白的黑的都要钱 (1 / 3)

苏扬几人正说着话,身后传过来一阵喧闹声,他们都扭头向身后看去,只见一些兵丁押送着三辆囚车从雍州州署出来,两个佩刀禁兵在前面开路,一个胥吏左手提铜锣,右手拿木槌,走几步便敲一下铜锣,身后一个官员骑着高头大马,其后左右两排兵士手持长枪把囚车夹在中间,分开了两侧行人和车马。

街道上听到铜锣声的行人和车马都纷纷走到街道两侧给这些兵士们让出道路。

校尉姬平说:“这是去处决死囚的,骑马的好像就是雍州长史李晦!一次性处决三名囚犯,在这些年可不常见!”

这话说得苏扬很是诧异,在古代处死死囚不跟杀鸡一样么?听姬平这家伙说的好像古代死囚想死很难似的。

苏扬对这些事情不太了解,忍不住:“这话怎么说?你的意思是这几年长安城的治安状况在变差?”

姬平见苏扬不清楚,就说:“有治安状况变差这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因为我大唐律法制定得比历朝历代都要严谨,而且要宽仁得多,在前朝历代,死刑多种多样,什么车裂、凌迟、下油锅等等吓人的很,而我大唐的死刑就绞和斩两种!而且我大唐对囚犯判刑有一整套复杂的流程,对死刑的判决和执行更是慎之又慎,不但在审案、判决和执行上有时间上的规定,而且要交由皇帝批准,除了一些不在赦免和降罪范围的死刑犯,其他死囚有很大机率活命的!”

判官蔡鹤说:“姬校尉说得没错,举个例子,一个犯人在夔州被判了死刑,夔州距离长安两千四百四十里,按公文传送的相关规定,驿卒骑马每天行七十里,就算只走陆路,公文从夔州送到长安也要三十五天,一个来回要七十天,就算这案子是只有罪十件以下,属于小案,大理寺也要经过二十五天才能给出审核结果,刑部复核需要二十天,加起来就是一百一十五天,皇帝是否批准执行死刑还需要‘三复奏’,这个时间还不确定,所以一件判死刑的案子从判决到审核、复核、批准、执行最少也要四个多月的时间!”

“然而,全年之中可以执行死刑的时间却不多,大唐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这段时间不能执行死刑,还要除去不能执行死刑的一系列节假日,全年执行死刑的时间只有四十多天,如果遇上朝廷大赦、降罪减刑,死刑犯活命的机会是很大的,就比如当朝皇帝在位期间,平均每隔十三个月就有一次大赦和降罪,很多死囚想死都难!”

“这还不算,按大唐律规定,被判了死刑的人还可以上诉,如果算上诉讼的时间,死囚被执行会更加困难,活命的机会更大!当然了,一般判了死刑的人要上诉是比较困难的,虽然皇帝比较喜欢鼓励死刑犯们进行诉讼,但皇帝毕竟批准了执行死刑,如果犯人上诉就相当于打皇帝的脸,下面的官员肯定不能让犯人们这么干!”

听姬平和蔡鹤这么以说,苏扬感觉唐朝的法律相当完善,文明程度已经相当之高了。

苏扬看见兵丁们押着囚车远去,街面上又恢复了热闹,他忍不住问:“这几个死囚会被拉去何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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