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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驿站里的烛火 (1 / 3)

僵尸的成因有很多种,对应化成的僵尸同样也有很多种,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这些僵尸都糟了横劫或者枉死之人死去后,其余孽未尽,心存憾意,异致死后起尸去完成邪恶人生的余孽,特别是饿死的最容易因为身体的不能而导致其起尸后驱寻找食物,有些吃些鸡鸭猪羊之类的牲畜,有的则直接要喝人血。

我们常说起尸具有五种类型:第一类叫做肤起,第二是肉起。这两种类型的起尸,是由其皮或肉起的作用。第三种叫做“血起”,此类起尸由其血所为。这三种起尸较易对付。只要用刀、枪、箭等利器戳伤其皮肉,让他的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尸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这三种也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在殡仪馆或者医院的太平间尝尝听到封闭的空间里有脚步声多半就是这种

第四种叫做“骨起”,即导致这种起尸的主要因素在其骨头中,只有击伤其骨头才能对付,而且这种僵尸的骨头通常都是坚硬无比,普通器物难伤其分毫。所以,道士们就采用桃木这类能够辟邪的东西进行收服,效果会比利刃好得多。

第五种则叫“痣起”,就是使他变为起尸的原因在于他身上的某个痣。痣这种东西分先天和后天,那种从娘胎里就带出来的痣是有特殊原因的。人在上辈子还有什么事没有完成,想带到这辈子来继续做,但是又怕自己忘记了,便带了一个痣作为记号。如果这辈子没有完成上辈子的心愿,那么两世的积怨形成的起尸是最难对付的一种,痣就是这个僵尸的命门,没有击中他的痣之前都无法降服。查文斌所在门派中有一代师祖就是死于痣起的僵尸之手。

而在藏区,起尸如扎褐所言并不少见。在可可西里地区因高寒缺氧缺乏水草,居住在这一地区的牧人们,由于环境所迫,只能到处游荡,逐水草而居,三天两头搬一次家,终年处于游牧状态。那里的人们生前没有稳定的居点,死后也没固定的天葬台。同时,在这些地区无寺也无僧,更谈不上搞那些繁杂的葬礼仪式,人们普遍实行野葬和弃葬。

野葬就是人死后,将其遗体脱光丢在野外,死在哪方,丢在哪方。弃葬便是指人死以后,活着的家人拔帐搬走了之,将死者弃在旧址上。凡采用这种葬法一般一脱衣,他生前盖何衣物原封不动地盖在死者身上,看上去,象一个活人睡觉似的。这种游牧部落的葬俗更容易造成起尸。虽然他们无法建造矮门来抵挡起尸,但人们也同样在别无它法的情况下,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比如,将尸体尤其发现有起尸征兆的尸体丢于野外时,用一根绳索拴在天然的石桩或大石块上,以此避免起尸跑去害人。

他们调转队伍,后排变前排,走了好一阵子才重新走到出口,但那名死去战士的遗体已经不见了。

此时离天亮大约还有三个小时,洞口处的积雪因为被覆盖的较少,所以还留下了脚印,鞋尖可以明显看到是朝外的。出了洞口就什么都看不到了,这种大雪足以掩盖掉半小时之前发生在地面的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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