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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我要分家! (1 / 3)

林昭坐在原地,低头思索。

虽然不知道他们两个人要活字印刷到底有什么用处,但是现在这两个人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他们……要买下自己这个还没有做起来的生意。

这个很像后世的收购,大公司见到一些很有潜力的新创意,就会趁着公司还没有做大的时候,出资收购,但是现在坐在他对面的这两个人,又不像是一心求财的资本家,他们两个人想要买下林昭的生意,就很值得玩味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资本……固然有用,但是用处不会太大。

破家县令,灭门知州,任你家财百万贯,一个在朝廷里丝毫不起眼的地方官,就可以轻易把你的所有成就,灰飞烟灭。

所以,哪怕是林昭,也并不准备在这个时代做生意,与谢三元合伙做生意,只是想要挖到他的第一桶金,稍微有了一些资本之后,才有资格去谋算其他的事情。

林昭并没有犹豫很久,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对着林简以及这位李公子拱手道:“本就是心血来潮才想起来的小东西,七叔与李公子既然看得上,我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等今日回去之后,我就把这个物事详细写下来编成册子,交给七叔与林公子。”

李煦虽然现在还没有见到活字印刷的实物,但是见到林昭这个态度,脸上也露出了微笑:“林兄弟,你是林师的后辈,今日也是林师提起此时,我们不会亏待了你,你且算一算这门生意大概能挣多少钱,我过两天就让人送到你家里去。”

林昭低头盘算了片刻,然后抬头看向面前的两个人,缓缓开口。

“一万贯。”

听到了这个数字,李煦面色平静,但是林简却微微摇头,开口道:“少了。”

“今日下午,我在家里算过,假如你这个东西真的做起来,即便是只有一个作坊,一个书铺,只在越州一州之地,三年时间也不止一万贯钱,三郎你用不着这样拘谨,该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

他笑着说道:“我这个学生,家里是长安城的富户,不会差你的钱。”

林昭微微摇头,开口道:“我今年才十三岁,之所以想做这个生意,也只是想挣点钱,在越州城置办一个宅子,把母亲从镇上接过来,要太多钱也没有用处,况且除开这些钱之外,我还有一件事要求七叔帮忙。”

对面两个人,非权即贵,跟他们谈生意,自然是不能按市价来谈,要不然按照林昭自己的估算,只要一年时间他就可以弄出十几个印刷作坊,再雇一些木匠铜匠,搞出质量比较好的木活字,铅活字,三年时间他的作坊书铺,可以辐射到附近十几个州府,哪怕他与谢三元一人一半,他能拿到的钱保守估计也有五万贯以上。

假如能把生意做到长安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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