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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附加条款 (1 / 3)

林月点了点头,将手头工作快速收了尾,然后收拾了下,过了一会陈娟便出来了,林月拿着包跟在她后面一起出了办公室。

陈娟边走边对林月说:“昨晚你没去也是对的,被刘总灌了不少酒,现在还头疼呢。”林月笑了笑,她当然知道这种场合肯定会被灌酒,所以她不愿意去。

两人到了力天集团,在前台那里登记了一下,便有人过来领着他们上了12楼。

徐加宁的办公室外写着总助办公室,敲门进去后发现他的办公室也很大,光线位置都很好,陈娟想着这位徐助理的办公室可比一般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都气派,果然是大公司。

徐加宁让两人坐下,让秘书送了两杯咖啡上来,过了一会,秘书敲了敲门,端了两杯咖啡,轻轻放在陈娟和林月面前。

徐加宁有些抱歉的对她们说:“不好意思,有点急事要处理,你们先稍等一下。”

陈娟点了点头,让他先忙,办公室里静悄悄的,只听见徐加宁不断敲打键盘的声音,过了一会,他终于停了下来,拿起一个文件夹向她们两人走了过来。

徐加宁在她们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将文件递给陈娟,说道:“这是我们拟定的合同,你们看一看,若是没有问题便可以签了。”

陈娟接过合同仔细看起来,她做这一行也有近10年了,对合同里的一些门道也十分清楚,所以她看的十分仔细。

大约十分钟后陈娟抬起头,对徐加宁笑了笑说道:“徐助理,合同没什么问题,只是我对合同后面这个附加的要求有些不太理解。”

徐加宁知道她说的附加要求是什么,他推了推眼镜,说道:“这是陈总交待的,如果贵公司不同意,那可能我们会重新寻找合作公司。”

陈娟一听不由噎住,她看了看身旁的林月,眼中有些无奈和担忧,林月心中一跳,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拿过合同,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的附加要求,看到上面写着:项目负责人指定盛宇建筑的林月,合同生效后林月需一周内到力天报道,负责项目工作直至结束。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很少会有这种附加条款,不过谁要力天集团如今是老大,想要跟他们合作就必须得听他们的。

林月知道陈谨言肯定是故意加上的这个条款,如今都已经到这一步了,就算是回去跟总经理说,他们也肯定会同意这个条款,林月感觉到无力。

陈娟也有些同情林月,她可不相信那个陈谨言是真的看上了林月,不过是一个花花大少对好看的姑娘的新鲜感罢了。

她挺喜欢林月的,当然不希望她被陈谨言纠缠,不过这事如今她也做不了主,弄得不好饭碗都得丢。

其实林月根本没得选择,她想要这份工作养活自己,就必须服从,她对陈娟说道:“陈姐,这个条款我可以接受,你看看其他的条款吧,没有问题就可以签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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