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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百鸟朝凤 (1 / 3)

屋内没有传出声音,过了半分钟,房门打开,披麻戴孝的余华走了出来。

“锐子,要不是看在你是四川江油人的面子上,加之年幼诚恳,今天崇文宅这个大门是不会打开的,你应该明白,难民有多么危险。”看着站在门边焕然一新的徐锐,余华笑了笑,解释道。

徐锐默然点头:“锐子明白。”

被饥饿折磨的难民,大多数就像是行尸走肉般,不知从哪里来,不知到哪里去,而少部分人则会成为匪徒,劫掠地方,若是遇到顽抗的人家户,便会强行破门而入,将一户之家尽数灭绝,夺走粮食和财物。

而遇到那种高墙深院的大户人家,则会借以救命施舍之借口,诓骗人家,待进了院子,便露出真面目。

一路上,徐锐和妹妹已经不知见过多少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每次遇到危险之时,要么脚下开溜,要么早早避开,生怕成了那些匪徒的目标。

由于这种事情太多,所以很多地区对于外地而来的难民,除了政府愿意施救之外,并无民间地方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即便北平这个号称首善之地的城市,亦是如此。

还是那句话,难民,能叫人吗?

“我们先处理家父之出殡事物,你去平安里白事店找到何老师傅,告知身份,说家父今日该出殡了,询问墓地是否寻找妥当。”没在多说,余华按照脑海之中的记忆,向徐锐安排道。

记忆之中,前身余桦就是托平安里白事店的何老师傅料理后事,寻找一块公墓,予以安葬。

火葬之人,按照家乡习俗,一般灵堂停三天即可下葬,今日已是第三天。

“行。”徐锐点头,迅速离去。

有人办事就是方便,余华再也不用亲自跑这跑那儿,来到灵堂,站在蒲团前。

“虽然您不是我的亲生父亲,却也是余桦的亲生父亲,我借余桦身体来到这个年代,我日后准备改名为余华,而非余桦,算是欠他两份情,又得三百元恤金和你部下之心意,又欠了您一份情。”

整个人双眼直视黑白遗像,面容自然,正声道:

“今天您就要出殡了,昨日事出紧急,需明确目标,没给您跪,是我这晚辈的过错,今日给您跪完这最后一程。”

这番话,是为承诺。

余华穿越而来,附身余桦之身躯,这是其一。

改名余华,这是其二。

得三百元恤金和所部之心意财物,这是其三。

总共三份情,须要偿还。

能够附身到别人身体内,这是何等的好运和机缘?

承诺许下,上前一步,余华点燃三根香,插在香炉内,随后回到蒲团前,双腿弯曲,结结实实跪在蒲团之上。

背脊挺直,姿态端正。

以最端正的姿态跪着,即便跪了不久之后,还未彻底恢复的膝盖,再度传出一股股刺痛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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