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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莱纳崛起 (1 / 4)

被艾德蒙撞破了那啥,俩人迅速分开,陈佳宁像受惊的狐狸慌张地起身,匆匆返回自己的卧室。

陈立东也坐起来,去拿茶几上的水杯。

艾德蒙是被他召唤进来的,不用这样的手段,他担心自己会沦陷。

一夜无话,第二天艾德蒙跟陈立东说:“陈佳宁回燕京了,她让我告诉你,她去银监会跑办余额宝的事情。”

陈立东点了点头,然后长出一口气走出别墅,忽然发现有两只燕子飞来飞去,到八九了吗?燕子已经回来了?下意识念出两句诗:燕来巢我屋,我屋非高大......后边的记不起来了,呵呵。

上午王嘉琪过来,汇报与华南商报诉讼的进展。

“抹黑他人”犯法吗?依据相关法律,恶意辱骂诋毁别人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一般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只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华南商报的态度是:我们承认报道失实,也愿意发文对这王翠萍的问题进行纠正,但不认为对东华和陈立东构成侮辱罪,那些怼人的话是王翠萍说的,报道只是描述了王翠萍的话而已。

关于赵伟花钱买消息的问题,华南商报认为那6000元是对王翠萍的救济,而且是赵伟自己的行为,跟报社扯不上关系。

而且华南商报对滨海县有关部门拘留赵伟的做法很不满意,已经提出行政复议,并准备起诉有关部门执法犯法的行为。

陈立东听完后,问王嘉琪:“看来从法律上还拿捏不了对方,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王嘉琪摇了摇头说:“听办这个案子的同事说,华南商报向某些问题企业收取了大额广告费,等同于敲诈勒索,可以从这些方面下手。

哦.....我们法务部有自己的职责,如果在经济上对华南商报开展封锁,请您安排别人操作。”

陈立东哈哈大笑:“你啊,真是个明白人。这样,你别在这个案子里陷着,安排新人继续跟对方打官司,总之小辫子要揪住不放,跟咱们碰瓷的就要不依不饶。

另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是关于互联网信息的。

我们东华算是最早办网站的,东华网侧重于专业,但它的论坛里经常杂七杂八的出现不正常的言论。

现在又开设了围脖网,网友们违规言论和视频会更加层出不穷。

我认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涉政、涉黄、涉黑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否则我们也得被人揪辫子。

所以由你负责,专门组建我们东华的互联网信息法律事务组,一方面帮助东华网和围脖网的编辑人员审核把关,提出法律建议;另一方面还要帮李思远应对网络舆情带来的法律诉讼,这种诉讼肯定会有,你要提早作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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