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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一场血战 (1 / 4)

本就聊胜于无的孱弱灵魂,被蓝羽与四位大妖对轰,溅射出来的能量光芒轰的烟消云散。

至于身体,只会比灵魂更早变成了烟雾。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结束了它罪恶的一生。

成与败,生与死,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越是没有人在乎自己、爱护自己,就越是应该珍惜那些在乎自己的人。

否则,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被第七栋大妖们誉为四方邪神的四位大妖,合力对蓝羽进行围剿之时,聂齿对金面煞魔轻轻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金面煞魔也朝他点了点头,之后化作一缕金光,破空而去。

就在金面煞魔即将远盾之时,忽然,又有十几位大妖,扑杀过来,妄图拦住金面煞魔的去路。

为首的是一位长着牛头,脸却是马脸的大妖。

与魔血蝙蝠一族有些类似,这位大妖看似好像还没有完全化形为人,实际上修为却并不低,而是因为种族血统使然,所以即便是将来有一天,它们能修道天尊级别,可仍旧是眼下这副模样,至少化形之后是如此。

除非是通过更高明的手法,修改自身血统,或是彻底的舍弃妖身。

到了那种境界以后,其实舍弃妖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魂生,而魂魂生,一念起,而天地变。所以,一旦到达了那种境界,即便是妖族只有一魂,也一样活的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从半仙开始,无论是修气还是修魄,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灵魂,更不用说是那些一开始就修魂的了。

因此,灵魂越是强大,由半仙进入到仙级的这段过程,就越是简单顺利。正如当年,聂无双对聂齿所讲的那样,炼气乃是修魂修魄的基础。

其实无论是那种修炼,最好都是先从修气开始,以气养魄,以气养魂。

魄为肉身之力,气作为勾连魂魄,作为魂与魄之间的一座桥梁,必不可少,无论修炼那种,都必须要有的。

这也是作为基础的利用。

而魄栖居于身,一旦身死,则道消。气力亦是如此。唯独魂力,如果混的好的话,肉身陨灭之后,灵魂亦可逍遥快活,作为鬼修,也可摄魂夺魄,栖居于他人肉身,虽不利于修为,却可体验风花雪月,人世风流。

稍差一些,也可以携带魂力转世。新的一生,一开始就天赋异禀,超凡脱俗,备受长辈们器重,也不乏为好事一桩。

凡此种种,才构成了万般皆下品,修魂独为尊的局面。

事实上,大道同源,修气修到了最后,也是修魂,修魄到最后,亦是修魂,只有将一切都融入到灵魂之中时,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只是这些,一般的修士还不了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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