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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钱从何来? (1 / 4)

“太极殿”,又一次寂静下来。

但这样的沉寂,仅仅维持了一瞬间!片刻后,响起众多惊叹之声。

“刘少卿,此言当真?”有官员不信地问道。

刘仁景以最肯定的语气回答说:“千真万确,绝无半分虚假。”

“刘少卿,如此之高额悬赏,汝信否?”又有官员问道。

“信!为何不信?”刘仁景回答完毕,再次向皇帝躬身道:“陛下,臣以为,赏进献者十五贯的律例,订立于我朝初创之际,时天下初定,民生凋弊,国用匮乏,即便如此困难,高祖依然制订此例,先皇太宗时期,突厥、吐蕃、高句丽等先后与我为敌,朝中各项用度迟滞,以支应大军所需,故而诸多涉及百姓民生之事,遭遇延缓,亦属无奈,然今日之大唐,四海升平,放眼天下再无敌手,此为改善民生之最好时机,故臣奏请陛下,修改相关律例以促进生产。”

这番话,是刘仁景预先准备好的,他是想告诉皇帝,过去的规定,是当时条件下产生的,如今国家情况不同了,应该做出一些调整了。

任谁都知道,刘仁景的话没毛病,可谓是为国献策,纯属为公。然而,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修改,而在于怎么改?

中书舍人来济,是前隋大将军来护儿之子,出身名门,又是进士出身,曾奉李世民谕令,与令狐德棻同撰《晋书》,可谓是饱学之士,李治对其也是极为赏识,有意将其提拔。

可他却对刘仁景的话,却颇不以为然,是以出班道:“陛下,臣以为,高祖与太宗制订的律例,并无改动必要。”

“来卿,此言何意啊?”李治问。

“回禀陛下,若是改动刘少卿所提之律例,则必然要增加悬赏赏额,那么请问陛下,增至多少合适?倘若以‘新安县男’提议为准,增至千贯、万贯,那岂非是滑天下之大稽!一介农夫,仅以某件农具或选出一些粮食种子,就可以获得普通官员十年之俸,试问陛下,长此以往,可还有农人安心务农?可还有匠人安心做工?”

“来舍人此言差矣!”一名官员出班说道:“天下农人、匠人何止千万,能够改进者,当属凤毛麟角,何来影响?”

“非也!”又有一名官员出班言道:“百贯之资,可致人铤而走险,千贯之财足以让人疯狂,农人无知、匠人无才、商人无德,岂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乎,若一意求财,定无所不用其极,又怎会不影响正常劳作?陛下,微臣认为,刘少卿之所提,无需再议,当予驳回。”

“陛下”来济再次出班道:“以百姓之税,付予投机取巧之徒,孰非明智之举,当驳回才是。”

听了半天,李治算是明白了,和自己想的一样,真要改动,难度那不是一般的大,只可徐徐图之,万万急不得。

李治对此早有思想准备,是以并未多想,张口刚想说话,哪知刘仁景又开口道:“陛下,修改律例,事关国策,自然不可操之过急,可谢县男提出的由‘卫岗乡’出钱的方法,倒不失为解决之道,臣请陛下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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