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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公事、私事(一) (1 / 3)

韩跃回来了。

谢岩把他唤进书房,除交待了“修路”当中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外,明确告诉他:“青莲姑娘将随同返乡,你要是有意,过个两三年,待其十八岁时再论婚嫁。”

不管韩跃理解与否,这是谢岩第一次就女子的结婚年龄作出决定。

寻常百姓家的,谢岩管不了,然如韩跃、青莲这样属于自己府中的人,他完全有这个权力,且还郑重地警告了韩跃:“莫要在青莲十八岁前弄出什么‘丑事’来,否则决不轻饶。”

在日常生活当中,韩跃从未见谢岩有过如此严厉警告,自然明白那不是说笑,所以也郑重做出了保证。

两日后,谢岩一行启程回乡,在登上马车之际,回首看到韩跃正与青莲话别,不禁微微笑了笑,顺口问了驾车的王三狗一句:“他俩怎么好上的?”

“听说是那小子自己在厨房搞吃食的时候,青莲无意中撞见的。”王三狗笑着道:“韩跃本就俊俏,向来讨妞儿们的欢喜,如今有了他看上的,也不错。”

谢岩笑而点首,跟着上了马车,同时道:“出发吧。”

晃晃悠悠的一路东行,十多天后,出“潼关”,并很快进入“新安县”境内。

官道之上依旧人来人往,谢岩站的路边,却是微皱眉头,似乎有什么心事。

原本打算下车看一下水泥铺就的路面,却突然发现居然还是过去的夯土路,通过问老张头他们得知,水泥路面只铺了“卫岗乡”,并没有包括“新安县”。

谢岩知道,此事是疏忽了,虽说“新安”、“卫岗”两地都归自己管,但是在有意识的腾空“新安县”的计划下,乡里的官员乃至主政“新安”的罗汉易都不自觉地忽略掉了,这才出现了铺路不过乡的情形。怪不得任何人,“要想富先修路”的观念,唐人还是毫无所知,只能回去后再说了。

继续上路,一日后,抵达“卫岗乡”境内。果然,不仅路面全部改成水泥,且比原先加宽了一些。

由于自“卫岗乡”至“洛阳”一段,是整个大唐商业活动最频繁的,加上乡里富足,百姓安定,所以附近租种土地的百姓们,在闲时,都会沿着官道两侧摆摊设点,贩售以熟食为主的各种农产品。

对于这样的情况,谢岩历来主张不支持,却也不反对,归根结底的原因还是因为“商税”。

老霍执“征税监”时按照每个摊点每月百文钱额定的,一直收缴情形良好,然而,继任者陈佑将官道一段的征税事宜交给了一名新招募的学堂毕业生张如实负责。

这个张如实倒是很负责任,认认真真地调查研究了两个月后发现,由于来往于“长安”和“洛阳”两地的官员、百姓、商队众多,虽然大部分进了乡里,却仍然有不少赶时间的人,会在沿途顺道购买一些,致使那些摊点生意兴隆,而每月百文的额定商税,就显得太少了。

因此,张如实正式写了一份文书呈报陈佑,认为应限制官道两侧的摆摊行为,同时改额定商税为按实际所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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