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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刘保国 (1 / 6)

杀猫杀狗,本质上并不会让一个人成为需要被阴阳公亲自“弄死”的对象。只要不是植物,生物就是这样的东西――他们依靠剥夺其他生物的生命才能生存下去。

杀戮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它是生命延续下去的必然。但如果杀戮是为了满足自己除了食用之外的欲望……那就很可恶了。

比如正在床上睡觉的刘宝全,如果以吴克昂的标准来看,这个老混蛋大概值得被两门双联装30毫米机炮火力全开枪决上至少两个小时。

少一秒钟都是对他的生命的不尊重。

他的可恶程度完全可以作为“罄竹难书”这个成语的注释,并且再为众人提供一个鲜活的“不得好死”的例子。

说起来,为什么这种事情需要城隍来亲自过问,由阴阳公动手执行呢?就算不能直接追究他虐杀动物的罪责,那导致两人重伤一人被杀的罪行总能让他吃两颗枪子吧?

吴克昂向吴友谦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而吴友谦的回答则让吴克昂更生气了。

“误杀的两名目击证人就是被重伤的两个。他们被打的彻底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精神不清楚没办法作证。”吴友谦摇头道,“被误杀的那个,当初是为了保护自己养的狗才被毒针射中――这种去农村毒杀偷狗本来就选的是月黑风高夜,没留下什么有效证据。”

也就是说,人间的法律无法制裁这个畜生。

“啊对了。”距离玻璃窗户就差几厘米,吴克昂突然停住了自己的脚步,“老大,这种特殊场景下搞人,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和遵守的?”

“不教而杀谓之虐,我们是来勾魂让他赎罪的,不是来虐杀他为自己背上包袱的。”吴友谦认真说道,“简单一点,你进去宣读罪名然后让枷锁二将军直接把人锁走。当然,中间加点其他环节也是可以的――只要先让他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就行。”

躺在床上做着梦的刘宝全猛然睁开了眼睛。

他觉得自己胸口突然一阵发堵,像是有块石头就这么死死压在了胸口上似的。

疼痛和压迫所导致的窒息感让他瞪大了眼睛,双手在身前胡乱抓着。

然后,他就抓到了一双48码大的脚。

“诶对,踩住了啊。”吴克昂指挥着锁将军双脚立定站在刘保国胸口,枷将军则踩在对方的肩膀上――两个壮汉就像是在跳什么少儿不宜的贴面舞似的面对面站在一起,一声不吭。

“哦,你醒了。”吴克昂站在刘宝全的枕头旁,弯下腰来让自己的脸占据了刘保国几乎全部的视线后说道,“刘保国,你身上的事儿犯了。”

刘保国先是慌张的试图挣扎,在确定自己不可能从两双四十八码的大脚下挣脱开之后,刘保国突然破口大骂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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